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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全院师生: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今年暑假我院广大青年学子紧密围绕“爱国力行勇担当,青春奉献心向党”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社会实践活动。为激励先进,展示各单位和个人社会实践成果,进一步扩大实践育人成效,体育团委决定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团队

1.申报主体:拟获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2.评比标准:紧扣时代所需,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宣传有力,社会认可度高,实践时长原则上应在10天以上。

3.评选指标:学院推荐1-2个团队参评,经校团委客观材料评审,得分前15名团队进入终审答辩。学院推荐实践团队填写《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申报表》(附件1)

4.奖励:奖牌、奖金1500元/支,团队按40%评选先进个人。

(二)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2.评选标准:围绕主题,形式多样,安排合理,成效明显,有媒体报道,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至少有一篇内宣稿件,需提供投稿证明,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

3.评选指标:拟评校级优秀团队0~2支,院级优秀团队0~3支。实践团队自愿填写《优秀团队参评汇总表》(附件2)和《202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表》(附件3)

4.奖励:奖状、团队按30%评选先进个人。

(三)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同学(含研究生)

2.评选标准:社会实践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在团队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实践单位反响良好。

3.评选指标:普通团队按20%比例推荐,获奖团队按要求推荐,以个人名义参与社会实践按全院个人参与数的5%推荐。按推荐顺序填写《校级优秀个人加分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院级优秀个人加分名单汇总表》(附件6)报学院,学院初评后报校团委。

4.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2分。

(四)优秀通讯员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工作宣传员

2.评选标准:工作积极主动,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多篇社会实践宣传报道,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至少在学校媒体聚焦认可网站或学校官网主页发表社会实践稿件1篇以上。

3.评选指标:学院推荐0-2人。个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填写《优秀通讯员加分名单汇总表》(附件7)

4.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

(五)优秀成果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图片、微视频等。

2.评选标准:调研报告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图片和视频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真实,素材质量高。

3.评选指标:学院推荐0-3件作品参评。自主申报填写《拟推“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8),学院初评后报校团委审定。

4.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第一作者)

三、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在总结交流的基础上开展评优表彰工作,各类

评优材料于9月8日18:00前发3614002607@qq.com体育学院实践部邮箱中。

2.9月10日:学院优秀团队答辩遴选。

3.校团委审核:(9月15日—9月18日)。十佳团队答辩时间暂定16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评优表彰和成果展(9月下旬)。校团委下发表彰文件,颁发奖牌、奖状、奖金,并在三校区开展线上线下成果展。

 

体育学院团委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