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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手册

         

     

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加强院风学风建设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按照便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和有利于自身建设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按专业设置,分为毕业生党支部和非毕业生党支部。成立党支部要经总支部批准。  

    第五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一年。  

    为便于开展党内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党小组不属一级党组织,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章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六条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  

    第七条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党支部应根据总支部的要求,制定本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生活会的考勤,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抓好每学期一次的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  严格对党员的管理。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拒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其退党或除名。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按规定程序进行党纪处分。做好出国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第九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学习、工作和各种活动中去,真正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要结合学院中心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弘扬正气。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关心群众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充分发挥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发展工作的计划性,认真制定和执行学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培养教育积极分子上,要逐个落实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坚持预备期半年总结鉴定制度,认真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第四章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党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负责制定学期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凡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责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支委会的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每学期分别向本支部党员和总支部全面报告一次工作。  

    3.搞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支委会成员的政治水平、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支委会的团结。  

4.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党员努力完成学习、实践等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协助党支部书记制定学期组织生活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党员或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考勤记载。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搞好本支部范围内党员、群众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做好评选优秀党员的工作。  

    3.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计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安排,具体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4.了解和掌握申请入党同志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抓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转正等工作。  

    5.做好党员管理的有关工作。编制党员名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协助总支部搞好党员统计等。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根据支委会的决议,开展适合本支部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思想工作。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协助支部书记拟定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计划,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了解和掌握支部范围内党员和群众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宣传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结合支部实际,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第五章 附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全院各学生党支部中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的内容,每学年由总党支部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0一二年三月十日    

   

                                                           

党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目的    

1、督促每一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2、让每一位党员在约束自我,完善自我的同时,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形象,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使支部工作的影响切实地深入到群众中去。  

3、增加支部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基层工作更加面向广大同学,更多地为同学所了解。  

二、意义    

1.使每位党员时刻记住自身的责任,提高自身修养。  

2.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3.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促进支部内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条例    

1.注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共产党员修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关心党内发生的大事。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好自己的专业课,不但要在思想上走在前列,学习上也要争先,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  

3.密切联系群众,对于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的精神要积极地向身边同学宣传,并及时将同学的意见反映给党组织,成为党组织与广大同学之间联系的纽带。  

4.认真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担负起培养人的职责,经常与积极分子和要求入党的同学交流、座谈,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疑惑,提高觉悟和认识。  

5.事事走在前列,在同学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图私利,多做贡献。  

6.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实事求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人友善,对别人的缺点要以正确的方式指出并帮助其改正;经常性地反省自我,对别人提出的意见与批评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  

7.勇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急时刻要挺身而出;对于社会及周围发生的事情要冷静思考,保持自己的立场。  

8.按时参加支部生活及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准缺席或迟到,有事应先请假。  

   

组织生活会制度    

   

目的和意义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原则,是每一名党员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保障之一,因此,在党支部正常的生活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这一原则。民主生活会就是体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方式,必须充分发扬党的民主,同时实行真正的集中,正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再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可以活跃支部生活,增进支部成员间的交流,共同学习,相互促进,达到进步的目的。    

二、制度细则    

(一)内容  

1、思想教育活动:在组织生活会中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可以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修养水平,培养其政治观察力、鉴别力、从而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具体内容包括:  

1)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著作;  

2)学习党的重要文件;  

3)针对新形势、新思想,组织讨论;  

4)以上活动可采用参观、座谈、网络教育、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  

2、工作安排  

1)党员发展工作:由培养负责人介绍条件基本成熟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讨论发展党员的人选。  

2)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由培养负责人介绍申请入党同学及积极分子情况,讨论可定积者及可推优入党者。  

3、针对自己各方面的不足与缺点,开展自我批评;同时针对其他同志的缺点与不足大胆开展善意的批评,达到肃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  

(二)组织原则  

支部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全体成员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党员奖惩制度    

   

一、支部要把“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创业先锋”等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化,通过竞争评比,争优创先,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建备件,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  

二、对党员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每学期开展一次评先评优活动,对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事迹教育和感染身边的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做先进、比贡献。切实把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推进各项工作的有诳开展。  

三、优秀党员的评选办法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  

2、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敢于制止不良行为,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没有无故缺席的现象)。按时交纳党费,听从支部和部位工作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同志,敬岗爱业,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  

5、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6、成绩优异。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程序  

1、根据党员年度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情况,参考考勤考绩记载,依照评选条件,由党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选出一名候选人,并填写《优秀党员评选审批表》。  

2、对各位候选人在充分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由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讨论决定。  

三、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费交纳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增强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交纳制度。  

交纳时间:开学第一周。  

交纳金额:学生党员每人每月两角。  

收交要求: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与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与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    

组委负责定时交缴党费,填册登记并上交学院党总支。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    

   

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每学年度末,制定下学年度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用以指导发展工作。学年度发展计划于每年1 0l 0日以前报党总支办公室。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能发展入党。  

2.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可适当调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调整后的计划在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报党委组织部。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坚持学习党章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之前都必须参加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部训班学习。党校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吸收入党。  

4.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个别谈话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上至少作一次谈话记录。  

5.坚持“推优”制度。团支部要把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成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共青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    

7.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年度发展计划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加盖党总支公章)。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8.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已成年的子女)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上、经济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亲友)的政治情况。  

9.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印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本专科生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研究生及教职工应该进行函调或外调。  

四、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10.申请入党者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负责地对被介绍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了解其思想、工作或学习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11.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同意。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副教授、副处级及莘以上人员入党,在支部大会讨论以前,要先将入党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预审。    

2.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由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充分发表意见。  

(5)以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和留党察看时间未满的党员无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13.预备党员的审批。设有党总支单位的学生入党,由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教职工和不设党总支单位的学生入党,由党委审批。党总支或党委审批党员,都必须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日期。党总支要在支部大会后的一个月内办完审批或审查手续并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接到入党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办完党委审批手续。  

14.党委(党总支)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副教授、副处级及其以上人员,在党委审批之前由党委派人谈话;学生及其他人员在党总支或党委审批前由党总支派人谈话。  

五、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5.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告诉其入党时间、预备期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及交纳党费的规定等,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并将预备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16.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可由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17.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情况每半年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18.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党性锻炼的情况。预备期半年时,要向党支部写一份书面汇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将鉴定情况填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预备党员调出时,党总支应将教育考察材料转给所调入的单位。  

19.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参加党校举办的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重要考察内容。  

2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主动写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小结,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1.党总支审查、审批后,应及时将转正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在接到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有关转正审批手续。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0一二年三月十日    

   

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1.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以后,要及时派人同其热情诚恳谈心。谈话的内容有:  

①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②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③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3.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程序    

1.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学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进行公示。  

5.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及时向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由党支部按规定内容填写。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一般是每年两次。分别于年末制定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前。  

7.支部建立好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二)标准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除党章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建设。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考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培训、教育、考察的方法:  

1.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学期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上作一次培养考察记录。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  

5.定期培训;  

6.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  

①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和意见;  

②听取团组织、党小组的意见;  

③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④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⑤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明确发展对象。  

3.将发展对象名单(即发展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每年12月底以前制定好下一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每年的9月可适当调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计划要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报总支审批,然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凡列入发展计划的,如尚不具备入党条件,不要勉强发展;没有做计划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并加盖公章。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③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成年的子女)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上、经济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亲友)的政治情况;  

④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及在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  

政治审查基本方法是:    

①同本人谈话;  

②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③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5.党支部应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交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通过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预审分两步进行。一是对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看材料是否齐全;  

②看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③看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是否突出;  

④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审查是否清楚;  

⑤看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深入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单位或班级,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表现。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工入党,在支部大会讨论以前,要先将入党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预审。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党组织指定)。  

2.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①申请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履历、现实表现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是否能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⑤与会党员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总支要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总支汇报。  

谈话的内容:谈话人首先要发展对象结合工作、学习情况谈自己对党的认识,以主要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向发展对象提一些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方面的问题,要求回答,以主要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并向发展对象提出要求和鼓励。  

5.党委授权的总支可以直接审批预备党员,没有授权的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6.授权总支审批的,党委审查、盖章,填写《批准预备党员通知书》。没有授权总支审批的,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要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告诉其入党时间、预备期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及交纳党费的规定等,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①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辞;  

③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④预备党员向党旗宣誓;  

⑤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或代表)表决心;  

⑥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⑦党支部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⑧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3.党支部要通过听取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要认真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学校党校的集中培训,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时要向党支部交一份书面汇报,党支部对其表现情况进行一次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学生预备党员转正之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②党小组提出意见;  

③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支委会审查;  

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⑥报上级党委审批。  

6.党委授权的总支可以直接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授权的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同意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7.授权总支审批的,党委审查、盖章,填写《批准正式党员通知书》。没有授权总支审批的,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要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1.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    

2.支委会根据党小组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指定2名正式党员联系培养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考察登记表;  

4.培养时间满一年后,根据党小组意见、经支委会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列为拟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  

5.组织集中培训(组织部、工委20学时,各单位自行培训20学时)  

6.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7.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和全体党员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工作方案并报上级党委同意。  

二、预备党员发展工作阶段    

(一)单位内公示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召开党支部发展大会  

    1.本人宣读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情况、表明意见;3.支委会通报政审情况和考察意见;4.党员讨论;5.投票表决;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四)向上级党组织报批  

    应报材料:1.入党志愿书及个人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公示结果;4.党支部大会记录;5.表决票及统计表;6.培训证明  

(五)党总支审议并签署意见  

(六)上级党委审批  

1.审查材料;2.组织考察谈话;3.讨论表决;4.批复(时限三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年)  

 三、预备党员教育提高和转正阶段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一年)  

1.编入党小组;2.每季度考察一次(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3.集中培训;4.预备党员宣誓(组织者为党支部)。  

(二)预备党员转正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前十日内);2.党小组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意见;4.支委会审查;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  

(三)报党总支审议  

(四)报上级党委审批  

需报材料:1.入党志愿书;2.预备党员组织考察材料;3.讨论表决;4.批复(时限三个月)。  

(五)党支部书记与新转正党员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提示:    

1.延期转正: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延长期满,按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进行;延长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  

2.通过决议:党员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3.发展前公示:公示期限710填;公示形式:张贴公告;公示结果在支部决议中注明。  

   


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体知识    

   

一、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一般写“敬爱的党支部”。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主要包括:  

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在这一部分里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③今后努力的方向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④结尾。一般是“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之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  

⑤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是“申请人×××”,下面写“×年×月×日”。  

二、思想汇报的写法    

(一) 格式及内容  

思想汇报是申请入党的人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争取党组织的帮助教育和监督,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所用的一种文书。  

1、标题。可直接写“思想汇报”字样,也可概括汇报的主要内容,另拟标题,如“正确认识形势,增强入党信心”等。  

2、称呼。即汇报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正文内容要紧紧围绕思想上的认识,至于涉及到的工作学习等情况不必展开,汇报内容视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写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重要文件、重要文章和参加重要活动后所受的启发教育,所得的体会。  

②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每一个时期中心任务或某项工作、某些问题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  

③写自己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本质的认识和政治立场。  

④写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自己的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  

⑤写自己外出工作或学习时遇到的思想和认识问题。  

⑥写自己当前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有哪些进步,尚存在哪些不足,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⑦写自己认为其他有必要向党组织汇报的思想情况。  

4、结尾。思想汇报的结尾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5、署名和日期。在结尾下一行的右半行,书写“汇报人×××”,再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二)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思想汇报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最重要的是真实,切忌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其次,写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就体会和认识深刻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再次,写思想汇报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章、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最后,写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  

党组织不能简单地用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衡量一个人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但是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讲,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三、自传的写法    

(一)格式及内容  

1、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文化程度、本人成分、现从事的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  

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主要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以及同学与同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2、写明自己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那些单位工作过,担任些什么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每段经历要提供证明人。还应写明加入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需要向党组织交代的其他问题等。  

3、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可以把自己的历史分几个段,写明各段时间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当前,应着重写清楚“文化大革命”中几个关键时期的思想认识和表现;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和思想认识;是否参加“法轮功”组织及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中的立场、表现等。  

(二)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2、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应从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经验教训不要干干巴巴,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写自传不能等同于写“履历”。自传要求写得详细,可以是夹叙夹议,对主要经历、情节要交代得具体。既要避免只直述经历不触及思想,又要避免事无巨细平铺直叙,重点不突出,记流水账似的写法。应当主次分明,简繁得当。  

四、综合政审材料的写法    

1、标题:关于×××同志的综合政审材料  

2、开头部分要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文化程度、本人成分、现从事的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  

3、申请人的简历。这一部分材料可根据申请人的档案和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来写。  

4、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主要介绍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政治面貌及政治历史情况。这一部分可通过与申请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求得。  

5、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主要写明本人的政治历史表现。尤其是在重大政治斗争这的表现,是否参加“法轮功”组织及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中的立场、表现等要单独写明。对申请人政治方面的审查,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结论要准确。  

6、申请人现实表现。主要写其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有哪些优缺点,有哪些成绩,群众基础如何,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据党员的标准衡量,还有哪些差距。  

五、《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方法:    

1、“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  

2、“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3、“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4、“籍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如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5、“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等,由其他祖辈或亲戚朋友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如“干部”、“军人”、“农民”等。  

6、“本人成份”是指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  

7、“文化程度”指现有文化程度。如“小学毕业”、“大学毕业”、“高中肄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等。  

8、“现任职务”指实际担任的职务。  

9、“入党志愿”中,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主要是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此栏填写时篇幅要恰当,如栏内写不完可另加附页,在这一栏末尾处不用签名。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那些单位工作过,担任些什么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每段经历要提供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奖励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的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12、“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  

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凡是申请入党者认为表格中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般应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两个介绍人要分别写名自己的意见,不能用“同上”、“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替代。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标题可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或“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正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优缺点要明确,不能以“希望…….”代替);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最后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经过授权的总支有审批党员的权限,没有授权的总支进行审查。审批意见应包括经某级组织授权,总支委员总数、到会人数、未到理由,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要写上总支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总支书记签名盖章。批准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  

18、“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  

19、“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除名的,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  

六、转正申请书的写法    

1、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或“转正申请报告”。  

2、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写明自己是什么时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到什么时间预备期满。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表示请求转为正式党员。  

②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要尽可能详细。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解决思想上入党方面有哪些收获。其次,写明自己是如何在预备期间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在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上有哪些进步,取得哪些成绩。再次,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缺点也要写出来。  

③写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④其他需要向组织交代的问题。  

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之前主动交给党支部。  

   

支部大会接受党员的程序    

   

一、学习党章的14条。  

二、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  

三、宣读支部综合政审报告。  

四、介绍人介绍情况(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五、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讨论被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可否吸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党员对发展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举手表决(同意某某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请举手)。  

七、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可对决议的内容进行讨论。必需说明要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八、请被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受。  

九、请参加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自己参加会议的体会。  

89条可视情况而定)。  

   


发展党员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的第一份申请书。  

2.个人的思想汇报。  

3.个人自传。  

4.团组织推荐积极分子入党的推荐表。  

5.群众评议材料。  

6.政审材料。  

7.党支部的综合政审材料。  

8.入党志愿书。  

9.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10.成绩单。  

   

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2预备党员半年思想小结;  

3预备党员一年思想小结及转正申请。  

   


党组织整理入党材料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入党材料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一律使用 16 开纸,所有材料必须是篮(黑)墨水钢笔填写或打印件。    

2、发展对象所写的:入党申请书、自传、转正申请书、一年小结、半年小结等材料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都必须在结尾处签署姓名。  

3、政审等相关证明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党组织印章,复印件不能作为归档材料。  

4、入党材料上不允许出现钉书钉等金属器件,如需区分材料,可适当用胶水涂抹在纸张左上角,将同类材料进行粘贴。  

5、为区分雷同姓名,使入党材料准确无误归档,请在学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右上角填写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