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的同学们:
你们好!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等文件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对2020级同学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体质测试。请各位同学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体质测试,根据测试的要求提前加强锻炼,以免意外事故发生。同时,为使同学们更清楚地了解新《标准》及注意事项,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测试须知告知你们,请认真阅读。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都江堰校区2020级本科学生。
2022级、2021级未测试的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08:00—11:30,13:30—17:30 室外项目
2023年4月9日08:00—11:30,13:30—17:30 室内项目
测试说明:
由于天气原因,若测试当天不能进行室外项目测试,则改为室内项目测试,原定室内测试时间进行室外项目测试,若仍不适宜室外项目测试,另行通知室外项目测试时间。
三、测试地点
室内项目:都江堰校区体育馆二楼(游泳池旁边)
室外项目:都江堰校区运动场(如遇雨,时间顺延,测试地点不变。)
四、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室外项目:
男生:50米、1000米
女生:50米、800米
五、测试方式及时间
以学院各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
各学院测试时间:附件3(测试开始前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
六、测试成绩
1.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
2.测试总分为120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标准分由各单项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是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项目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男生加分项目为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加分项目为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
3.单项指标权重:体重指数占15%、肺活量占15%、50米跑占20%、坐位体前屈占10%、立定跳远占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占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20%。
4.无特殊情况,未完成《标准》测试所有项目,未测试项目按0分记录处理。
5.学生若因伤病、残疾或其它原因等不适宜参加《标准》测试,应向体育教学部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七、测试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参加测试。各位同学要注意及时了解试时间安排,相互转告,以免漏测。
2.在安排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或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生病、受伤等),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缓测申请,交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体育馆一楼T112),并在本学年度内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每个项目测试时,学生均应向测试老师主动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测试中,如出现作弊替考等现象,将上报教务处、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理,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测试。
4.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5.测试前三天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睡眠与体力的积蓄,忌熬夜(熬夜后参加剧烈运动,可能诱发心血管疾病、猝死等)、空腹、饱食、饮酒后进行测试。
6.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运动系统疾病、残疾、手术后等不适宜参加测试的学生,严禁参加《标准》测试,并应向体育教学部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申请免试的同学体质测试成绩将以学校公布的合格线记录成绩。
7.测试前,请各位同学确认个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如有隐瞒个人身体状况,在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下参加测试,自行承担责任。
8.学生至少在测试前一个小时进餐,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各小班体育委员在体育教师的统一指导,协助完成准备活动,避免受伤。
9.测试时服从测试老师的安排与要求,严禁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0.学生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及时报告教师。
11.800米、1000米测试时,随着跑速的提高,氧气供应不足,可能会出现胸部发闷,呼吸节奏被破坏,呼吸困难,四肢无力的现象。出现以上症状时应加深呼吸,双手叉腰,适当减慢速度,坚持一段时间后,疼痛会逐渐消失,若实在无法坚持,应立即停止测试。
12.800米、1000米测试结束后,需慢走调整好呼吸、心跳后再休息。不应立即坐下休息,以免因头部暂时性缺氧而出现眩晕甚或休克。同时,应做好放松活动,以尽快恢复体力和肌肉力量。
13.所有测试结束后,学生应确认所有考试成绩、确保身体无不舒服症状后,方可离开测试现场。
14.请各小班体育委员提前到现场工作人员处领取本班成绩登记表,申请免试的同学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免试”二字,按规定时间组织好本班同学按照成绩登记表上学号顺序测试,测试前请将成绩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每一项结束后成绩登记表由工作人员传递给下一项工作人员。
15.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程序:
①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
②填写申请表;
③家长签字(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
④正规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证明;
⑤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00起至 2023年4月7日上午12:00前,将材料交到体育馆一楼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郜普超老师处(联系电话:13550108264),并签字确认。逾期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申请。
16.测试时,做好个人防护。
1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各项目具体测试方法和单项评分表.docx
附件2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3 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表.doc
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