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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测试规范

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1000米(男)/800米(女),所有项目均需测试,有缺项者成绩无效,按0分记载,无故不参加测试者责任自负。

(一)身高体重

受试者赤足,背向立柱站立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两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60°,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与立柱相接触,成“三点一线”站立姿势。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但不靠立柱,两眼平视前方,保持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成一水平线,测试人员站立于受检者的侧面,单手将水平压板沿立柱向下滑动至受检者头顶;读数时,测试人员双眼与水平压板平面等高。

(二)肺活量

每人可以吹2次,取最好成绩记录,注意不能堵住仪器下部的通气口。

(三)立定跳远

每人可以跳2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两腿原地起跳。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测试者可以赤脚,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测试。

(四)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赤脚坐在垫上,双腿伸直,脚跟并拢,脚尖分开约10-15厘米,双臂伸直,上体逐渐前倾,用两手中指尖匀速推动标尺上的游标(不得有突然前伸动作),直到不能继续前伸为止,每人一次。

(五)引体向上(男)

双手正握,当引体上拉躯干至下颌超过横杠上缘,然后还原呈直臂悬垂姿势为一次(整个过程中身体不能有明显的摆动)。

(六)仰卧起坐(女)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屈膝约呈90°角,双手指尖贴于两耳侧。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下部位。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下降时下背部触及测试垫为完成一次。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完成的次数(不能由非测试人员计数)。

(七)50米

一道一表,由测试老师计时。

(八)1000m(男)/800m(女)

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整个过程不得越过跑道内沿或抄近道,否则视为违规,启用2只秒表,每组不超过25人。

二、教师管理办法

(一)测试要求

1.各测试工作人员按要求准时到场,统一着装、带印章、笔、口哨和秒表。保管人员协作各测试点,进行器材摆放和归还等。

2.带领学生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讲解注意事项及测试要求,并检查证件。

3.体质测试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和找人代替。

4.所有项目均由教师进行测试,工作人员只能进行成绩登记和盖章。

5.测试人员要全程关注测试学生的生理反映(如存在安全隐患、受伤等),对突发情况应积极采取明确的方案和措施。

(二)书写说明

1.成绩登记采用正楷字,要求规范,勿有连笔。大三、大四、大五成绩记录,先写成绩再盖章,且章要覆盖成绩。如需修改成绩,请叉掉后重新填写并盖章,不能在原成绩上面修改。

2.大三、大四、大五成绩登记要求: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需要在数字前面加“0”,后面保留一位小数(如:成绩为“0”,登记为“00”;“5.1”登记为“05.1”)。

(三)测试说明

1.大一、大二采用先分散再集中(800/1000米)的测试方式,大三、大四、大五采取全部项目集中测试方案。

2.大一、大二以体育课教学班为单位,由各任课教师下载、填写并打印测试登记表,利用教学期间的课堂间隙(课前、课后时间),分3次左右完成除800米/1000米以外的所有项目,800米/1000米由三校区公体部(教学部)分别安排进行集中测试,完成后测试教师分别签字确认。

3.大三、大四、大五以行政小班为单位(男女分开)集中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附件1)由学生在体育学院网站主页下载专区里自行下载、填写基本信息并打印。在统一时间测试,由测试人员填写数据并盖章有效。待班级每一位学生测试完所有项目后,由行政班体育委员按照学号先后顺序收集齐全后,交学院所在校区公体部(教学部)老师处并签字。

三、学生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测试者须穿着适合自己的运动装备参加所有体测项目(勿穿皮鞋、拖鞋、休闲鞋等;不得穿着牛仔裤、裙装等)。测试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证件,方可参加测试(一卡通、身份证、学生证三证任选其一)。

(二)测试时间

1.体质测试一般每年集中安排两次。每年10-12月安排首次集中测试;于次年3-5月对测试未合格者和申请缓测者安排一次集中补(缓)测。

2.因毕业年级大四(大五)上学期有集中实习实践等安排,故该年度体质测试工作提前至当年3-5月集中进行;五年制大四年级不参加提前测试,于大四学年统一参加10-12月的首次集中测试。

3.联合培养专业因外出培养无法参加测试的另行通知。

(三)关于缓测

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当前学期测试,须在测试前向体育学院或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提交暂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申请程序:

1.在体育学院网站主页下载专区里下载“四川农业大学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

2.填写申请表;

3.交所属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学院领导审核签字;

4.交学院所在校区公体部(教学部)备案并登记确认。

(四)关于免测(免测所有项目)

学生因伤、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当前学期测试,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所在校区校医院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每学期体质测试工作完成时由各校区校医院分别汇总同意免测学生名单给体育学院或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申请程序:

1.在体育学院网站主页下载专区里下载“四川农业大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

2.填写申请表并附上三级甲等医院病情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本人亲自到三校区校医院进行审核;

4.校医院指定专门医生对学生的身体及健康状况、提交的医院证明材料等进行评估审查,同意免予体测的,由审查医生及校医院院长签字确认;

5.学生处对校医院审核同意免予体测的学生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同学监督;

6.学生如果不服校医院的审核结果,可向学生处申请复议,由学生处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复核。

(五)成绩表彰

1.学生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由校体委颁发证书。

2.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完成率在95%以上,且优、良率排名前八名的学院,表彰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先进集体”,由校体委颁发奖牌和奖金,体育学院不参评。

(六)违规处理

体测成绩单上若涉及内容需要修改的,均需由测试老师划掉并在空白处重写并盖上修改老师印章方为有效;若发现学生在体测成绩单上私自涂改或发现学生有替考、抄近道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通报至当事学生所属学院,并上报教务处、学生处研究处理。

四、安全保障要求

1.测试前,请同学们认真评估个人身体状况能否参与测试,如无法完成全部测试项目,可根据实际申请缓测或免测。如有隐瞒,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测试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请立即停止测试并及时就医。

3.测试期间,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证件及随身物品。


 附件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pdf

 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pdf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pdf



体育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