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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社科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川农大校发[2016]3号)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社科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18:00。 二、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年度资助经费共20万元,设专题、重点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其中,专题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围绕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研究题目自行拟定,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2.项目申请人应是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往年获院级专项人员原则上应积极申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1)已入选2016年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层次人员;(2)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社科研究专项项目(含2012年以前立项的四川农业大学社科联项目)、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3)申报2016年度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和艺术专项项目的负责人。 3.每位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申报专题、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者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社科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 (见附件1)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校社科联办公室(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613室,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行政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cnskg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 项目原则上要求立项后1-2年内结题。 结题基本要求为:(1)完成预期成果。(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课题组获得超过资助经费10%的后补助经费;项目主持人入选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层次;项目主持人获准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资助;研究成果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要成果要报》或教育部《专家建议》或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登,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霞 叶素梅 向欣 联系电话:028-86293016,0835-2882422 温馨提示: 根据《学科建设双支计划》规定,获层次、院级、社科专项等双支计划资助的教师,按规定符合条件者,每年均应作为主持或主研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无故未申报者取消申报双支计划资格。作为主持或主研获准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原则上应考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