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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级和2025级本科在读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校教发〔20261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长:

副组长:刘 骞(纪委) 陈明滟

员: 牛鹏飞 张润桃 王文晓

书: 高川淇

二、原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 体育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及转入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 体育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 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报到在读人数的30%。申请转入学生如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三、转专业名额

年级

专业

可转出人数

可转入人数

2024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8

33

2024

体育教育

25

0

2025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不限

42

2025

体育教育

不限

30

四、申请条件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5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56日)

2.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组织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598:00-51118:00

在此期间学生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志愿调整。

针对2024级转专业转出或接收累计人数,均需符合《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的要求。

2.转出专业网上审核:5128:00-51318:00

按新办法和老办法申请转出学生均须转出学院进行审核。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如数量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3.转入专业审核:5148:00-51818:00

4.教务处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522-528日。

六、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七、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与家长协商;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和相关学院通知。

3.2025年入学学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初修成绩。

4.本次转专业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使用《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2025年入学学生使用《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请同学们务必详细阅读。


咨询电话:0835-2883401 高老师

纪委电话:0835-2883019 刘老师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针对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pdf

 附件2《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针对2025年入学学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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