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学院在第五办公楼202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督导工作会,全体院督导老师、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骞主持。
会上,学校督导委员、学院督导组长李琳琳对学院最新督导评价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她围绕每学期听课次数要求、院领导与系主任及督导成员共同听课机制、听课范围覆盖全院教师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帮助与会督导老师进一步明确本学期督导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
刘骞在会上强调,要规范督导过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开展听课评课工作,确保督导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杨英在讲话中指出,督导工作须从自身做起,督导老师应率先垂范、上好课,主动向老教师学习,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反馈,推动教学工作持改进。
本次会议明确了本学期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为学院督导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