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及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相关导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及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此次结题主要面向2025年立项的项目;2026年立项的项目,如实施顺利、成效显著,可申请结题,学院需严格审核。

二、结题流程

2026915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提交至学院,电子档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563304429@qq.com,结题内容包括:

1.提交项目结题表(纸质档、电子档)

纸质结题表提交至第五办公楼217室,电子档结题表(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上传教务系统。

操作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

2.提交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档、电子档)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步骤同上。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3.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仅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电子档总结报告可直接附在结题表之后。

4.核校并确定项目成员排序

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须严格遵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项目成员排序。系统填报的成员排序务必与结题表相一致,教务处审核以系统排序为准。项目成员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排序情况,项目结题锁定后不再对成员排序进行调整。

5.结题答辩

学院安排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前3天另行通知。

三、结题要求

1.答辩汇报人须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成效等综合研判(校级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要求见附件),确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2.强化结果运用。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3401


附件:

 附件1: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3:校级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要求.docx



体育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