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小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级、优秀毕业班评选考核办法》(2024年版),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风班级评选

1.评选对象:全院各小班(新生班除外)

提交申请表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班级学生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并按照以下考评细则计算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评选。

3.评选名额:按照不超过全院班级总数20%的比例评选

4.奖励标准:1000元/班。

5.考评指标包括

必修课成绩:参评学年班级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按比例计分。

补考重修人次:按照补考重修人次扣分,扣1分/人次。

违规违纪情况:无违规违纪计10分,受处分计0分,被列入重点关注学生名单扣2分/人次,院内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

英语过级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过级率,按比例计分。

综合素质能力:班级生均二课成绩,按比例计分。

班集体获奖: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校级加1分,省级加3分。

早操成绩(大一、大二):生均早操成绩,按比例计分。

、其他事项

提交时间:请于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工作时间内,将附件1《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级”自评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班主任签字后,提交至五政2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469786369@qq.com邮箱。

证明材料:所有填报数据若有支撑材料(如成绩单、系统截图、证书复印件等),申请表提交时请一并附上。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挂院网展示,以资鼓励。

请各小班积极准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争取在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郑老师(0835-2883784)

 附件1: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级“自评申请表.xlsx

 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级、优秀毕业班评选考核办法2024.pdf

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