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主要为2023年、2024年立项的项目,其中2023年立项的项目务必申请结题。2025年立项的项目,如实施顺利、成效显著,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流程
1.提交结题材料
2025年9月22日18:00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结题表和证明材料),其中纸质档提交至第五办公楼217、电子档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2563304429@qq.com。并按以下要求上传教务系统。
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表(纸质档、电子档)
纸质结题表提交至学院,电子档结题表(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上传教务系统。
操作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
(2)提交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档、电子档)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步骤同上。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3)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然科学类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2.核校并确定项目成员排序
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须严格遵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项目成员排序。系统填报的成员排序务必与结题表相一致,教务处审核以系统排序为准。项目成员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排序情况,项目结题锁定后不再对成员排序进行调整。
3.结题答辩。答辩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答辩汇报人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
4.结果审核。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成效等综合研判,确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
附件:
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体育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