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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体育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小班: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名额(详见附件)

1.各班按照学院划定名额评定,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2.因划定名额为二等奖学金名额,为确保班级助学金金额全部消化,班级评定时一等和三等评定人数必须相等,以确保班级助学金总金额不变,二等评定人数不受此限。

3.请注意贫困认定等级对应评定等级,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如特困可以评定一等或二等助学金,困难可以评定二等或三等助学金,一般困难只能评定三等助学金。

4.2023年秋季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进行评定。

二、参评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学院在校在读通过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提出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当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二)有以下情况学生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

1.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

2.当前已退学或休学学生;

3.受校院处分或通报批评和列入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名单未解除学生;

4.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单列二等国家助学金指标,不通过小班评定;

三、评定程序与办法

(一)评定程序

1.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自愿申请;班级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经充分评议后;所有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每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按照既定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按照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班级名额确定获评等次,在班级公示1天后上报学院。

2.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板块分值不再打分,直接引用此前贫困认定结果得分。

3.最后得分计算办法=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50%);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20%);(注意项不参考学习成绩,仅考察学生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

(3)政治思想素质P(权重为10%);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10%);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10%)。

四、工作要求

1.请注意,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可兼得)。

2.请注意会前要提前联系督察员同学,没有督察员参与的评定会无效。根据小班民主评议打分,计算困难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填写《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2)及《2024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

3.评定结果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定人本人、评议组长及副组长签字后于10月18日18:00前,将(附件3)纸质版交至5政211办公室,电子版以规范格式命名(如“体育xxx班”)后发送至学院邮箱2943362822@qq.com。督察员填写《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5政211办公室。

4.评定人员须在10月18日18:00前,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保障人群(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不给予资助者应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并做好备案留档(名单已发班主任)。

6.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7.学生填写纸质材料申请理由的时候,务必注意不能出现“我”“本人”“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等字样。

附件:

 附件1: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xls

 附件3:2024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体育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