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小班: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我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2022级在读且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组

1.启动学院认定工作。学院成立2022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督察工作组,指导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小班成立评议小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以下简称“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参与本年度认定的学生应当回避,不参加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公认,为人正直,处事公正,敢于担当。评议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必须向全班公布,并填写《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2)及时上报。

(二)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生登陆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申请。

(三)小班评议、公示并测评

1.小班审查。小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评议组组长与申请人面谈,深入了解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2.小班评议。请各小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了解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主持召开评议会,充分讨论,并采用“模糊评分法”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评分,确定其困难程度,即“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所有评议工作记录均需留存纸质材料备查,会议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小班在认定过程中主动联系督察员(《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未进行督察的班级评议结果无效。

3.小班公示。评议组将评议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3天并听取意见。

4.班级测评。各班级开展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评议组将拟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和《附件5 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评分表》按规定上交。

(四)学院审核公示、复核、上报

1.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复核。学院对各班认定困难学生比例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进行统计分析,对小班平均数偏差大于全院平均数20%的小班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3.学院上报。学院上报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5天,建立学校和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日程安排

事项

材料

责任人

截止日期

提交方式

成立学院工作小组

红头文件

学院

9月14日前

提交学校

成立小班工作小组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小班民主评议小组组长

9月16日前

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于9月16日(本周五)16:00前发送至:tyxyxbxb@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五政211办公室。

小班民主评议督察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小班民主评议小组组长

9月23日前

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于9月23日16:00前发送至:tyxyxbxb@163.com,纸质版经督察员签字后交至五政211办公室。

小班班级测评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小班民主评议小组

9月23日前

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于9月23日16:00前发送至:tyxyxbxb@163.com,纸质版经民主评议小组签字后交至五政211办公室

小班班级测评

附件5 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评分表》

小班民主评议小组

9月23日前

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于9月23日16:00前发送至:tyxyxbxb@163.com,纸质版经民主评议小组签字后交至五政211办公室

填写家庭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

学生本人

9月23日前

学生线上填写完成后,发给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打印后学生填写承诺并签字、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

四、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五、注意事项

1.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建档立卡的贫困生须申请认定),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认定需提交书面说明;根据规定,非认定家庭困难学生,不得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班级申请困难认定。

2.申请系统中所有项目都须按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被举报或后期复核有不实信息,则按学校规章进行处理。

3.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

4.提交纸质版前须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5.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6.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班级参与认定。

六、监督与申诉

咨询监督申诉办公室:五政211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

咨询申诉电话:0835-2883784(杨老师),邮箱:326468929@qq.com


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xlsx

 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xls

 附件6.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