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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已正式启动,全国15589个岗位共招录27061人。其中四川职位739个共招录1209人。其中,四川地区国税局招录人数最多为930人,占四川地区招录人数7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成都铁路公安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四川省地震局等单位招录人数紧跟其后。

招录公告:http://sc.offcn.com/html/2016/05/58280.html

职位表: http://sc.offcn.com/html/2016/05/58281.html

考试大纲:http://sc.offcn.com/html/2016/05/58282.html

报名入口:http://sc.offcn.com/html/2016/05/58283.html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2016年10月15日8:00—24日18:00

招录机关资格审查:2016年10月15日8:00—26日18:00

网上报名确认:2016年11月2日9:00—7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6年11月21日10:00—27日12:00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

11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7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二、报考指南:

1. 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2. 关于资格审查

(1).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3. 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7年1月中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关于8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6年11月26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6)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经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会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6年11月26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7)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6年11月26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8)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6年11月26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