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及相关政策
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聘用。
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招聘学校负责人任成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招聘小组,分组带队赴疆内外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工作。
1。第一小组联系人:樊明辉
联系电话:18799083017
2.第二小组联系人:郑立民
联系电话:13899050210
3.第三小组联系人:何海军
联系电话:18999008287
(一)报名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第二师铁门关市面向2023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承诺书
注意:请携带所需材料在现场报名。
(二)面试
在高校实地组织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面试的考试内容。面试采取“面试(试讲)+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报考人员按照面试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人数录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委托考察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生活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上岗前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师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丝路雄关教育”公示7天。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不符,可随时终止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