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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各小班: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方式

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班主任考核合格者,按每学年8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发放课时酬金;考核不合格者,按不超过40学时酌情计算。

1.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应由班级全体学生(至少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参加并独立打分(百分制,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系统自动折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班主任满意度。满意率由系统根据评分情况自动折算。毕业班班主任不做硬性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依照“班主任任职条件”“班主任主要职责”以及学院对班主任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确定考核方式和指标并打分(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分数须录入学生管理系统。

(四)日程安排

1. 6月14日-18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小班根据《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讨论稿)》(附件3)上交要求的附件材料;

2. 6月24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分数折算和考核等级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参评条件

详见《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号

(二)推荐名额

院级优秀17名,校级优秀2名,校级优秀班主任在院级优秀中择优推荐上报。

(三)日程安排

1.6月26日,学院完成评选推荐;

2.7月1-5日,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线上展示;

3.7月中旬,学校组织评审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小班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开展好测评工作。

2.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应在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学生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指标不达标的不得推荐。

附件1:  《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号.pdf

附件2:  班主任测评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  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70922.docx


体育学院党委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