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校外住宿清查的通知

全院各小班:

为了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校外住宿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确因本人健康原因、考研和毕业招考复习、创新创业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和学生处批准,一次申请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学期。

二、请各小班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本班同学在校外住宿的真实情况,即日起深入学生寝室,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掌握真实情况。

三、学生校外住宿清查实行责任制,由于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学生校外住宿或者隐瞒不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对于清查确定为未经审批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限期三天内搬回公寓,否则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点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申请流程:

(一)登录“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上传以下电子档证明材料:

1.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

2.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盖手印);

3.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提交以上纸质档材料至五政211办公室,经学院审批再经学生处终审后方可在外住宿。

(三)3月25日截止申请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