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都江堰校区2014级学生
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2014级同学们:
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对2014级同学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体质测试。请各位同学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体质测试,根据测试的要求提前加强锻炼,以免意外事故发生。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都江堰校区2014级本科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4月8—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室内项目)
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室外项目)
三、测试地点
运动场(室内项目如遇雨地点移至一教大厅,室外项目如遇雨顺延至第八周周六(4月22日),测试地点不变,时间段不变。)
四、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室外项目:
男生:50米、1000米
女生:50米、800米
五、测试方式
以学院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各专业班级测试时间见附件4)。
六、测试成绩
1.测试评分标准。(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
2.测试总分为120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标准分由各单项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是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项目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男生加分项目为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加分项目为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
3.单项指标权重:体重指数占15%、肺活量占15%、50米跑占20%、坐位体前屈占10%、立定跳远占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占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20%。
4.未完成《标准》测试所有项目学生的成绩,按实际测试项目计算。
5.学生若因伤病、残疾或其它原因等不适宜参加《标准》测试,应向体育教研室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七、测试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参加测试。各位同学要注意及时了解本测试时间安排,相互转告,以免漏测。
2.在安排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或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生病、受伤、女生例假等),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体育教研室并在本学年度测试时段内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每个项目测试时,学生均应向测试工作人员主动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带有学号的有效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测试中,如出现作弊替考等现象,将上报教务处、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理,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测试。
4.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5.测试前三天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睡眠与体力的积蓄,忌熬夜、空腹、饱食、饮酒后进行测试。
6.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运动系统疾病等以及其它各种不适宜参加测试的疾病者严禁参加《标准》测试,并应向体育组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7.残疾、手术后或受到其它各种不适宜参加测试的伤害(病)者严禁参加《标准》测试,并应向体育教研室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8.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程序:①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②填写申请表;③家长签字(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体育教师王老师审核签字,电话:13402861541(审核时间截止4月7日上午12:00)。
9.测试前请各位同学确认个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如有隐瞒个人身体状况,在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下参加测试,自行承担责任。
10.学生测试前由体育教师统一指导,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11.测试时服从测试老师的安排与要求,严禁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2.学生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及时报告教师。
13.800米、1000米测试时,随着跑速的提高,氧气供应不足,会出现胸部发闷,呼吸节奏被破坏,呼吸困难,四肢无力的现象,出现以上症状时应加深呼吸,双手叉腰,适当减慢速度,坚持一段时间后,疼痛会逐渐消失,若实在无法坚持,应立即停止测试。
14.800米、1000米测试结束后,不应立即坐下休息,以免因头部暂时性缺氧而出现眩晕甚或休克,需慢走调整好呼吸、心跳后再休息。同时,应做好放松活动,以尽快恢复体力和肌肉力量。
15.所有测试结束后,学生应确保身体无不舒服症状后,方可离开测试现场。
16.请各小班体育委员打印成绩登记表(附件1),并按照教务系统信息(不要改变学号顺序)将班级成员基本信息在电脑里填好后打印出来,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各小班申请免试的同学请在备注栏写上“免试”二字),按规定时间携表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前请将成绩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每一项结束后交给下一项工作人员,测试时请按照学号顺序排好队伍进行,室内项目全部测试结束后请将成绩登记表交给负责老师。
1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商学院体育教研室
2017年3月22日